7月11日下午,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萍西·萍蒙、老挝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肖沙瓦·提拉衮、老-中证券公众公司总经理李林率领的老挝专家代表团莅临上海孝庸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考察交流。 围绕资本市场发展、金融科技创新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孝庸基金创始人兼董事长李孝明、总经理胡玲玲率团队予以热情接待。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孝庸基金创始人兼董事长李孝明首先对老挝代表团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系统介绍了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现状与孝庸基金的技术研发实力,分享了在资本市场投资领域的前沿洞见与实践经验。李孝明董事长的介绍引发了代表团成员的浓厚兴趣,双方随后就共同关心的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深入交流。 老挝代表团对孝庸基金在投资业绩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老挝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萍西·萍蒙在发言中阐述了老挝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及老挝证券交易所的核心使命:即为本土企业提供高效的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并维护市场稳健运行,同时表达了与中方资本市场机构,特别是孝庸基金这样的专业机构,深化合作的意愿。

老挝证管委主任萍西·萍蒙会上发言

萍西·萍蒙主任、肖沙瓦·提拉衮总经理听取李孝明董事长发言

老挝证管委主任萍西·萍蒙

老挝交易所总经理肖沙瓦·提拉衮

老-中证券公众公司总经理李林
首次交流活动在双方互赠纪念品的热烈友好氛围中圆满落幕。双方一致认为此次访问富有成效、收获丰硕。 老挝代表团特别向孝庸基金发出邀请,期待李孝明董事长率团回访老挝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

从技术输出到模式创新,孝庸基金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指引,为“一带一路”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贡献孝庸智慧!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